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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8月三大会计师事务所被严惩

2013-09-13 13:32
【导读】记者近期查阅中国证监会网站获悉,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中国证监会在其网站上总共刊登了20份行政处罚决定书、6份市场禁入决定书。
  相比较2012年全年的56份行政处罚决定书,8份市场禁入决定书,从某种程度上说,中国证监会的监管已经更加严格了。从证监会近期的表态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看,证券市场监管执法力度正在加强。根据上市公司公告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已有20家公司被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立案调查。
  其中,涉及到会计师事务所的市场禁入决定书仅有一份:证监会对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鹏城”)两名注册会计师姚国勇、廖福澍作出市场进入决定。记者也注意到,2012年中国证监会市场禁入决定书中并没有注册会计师的身影。同时,这两位注册会计师也得到了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深圳鹏城:2013年被处罚第一案
  如果要评选截止到2013年8月底的会计师事务所受罚案例,鹏城被中国证监会、财政部撤销证券所资格,可称得第一案。
  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对深圳鹏城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表明:深圳鹏城在绿大地欺诈发行上市时未勤勉尽责,未发现绿大地为发行上市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编造虚假资产、虚假业务收入,从而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发表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
  为了帮助绿大地顺利发行股票并上市,深圳鹏城对绿大地2004年、2005年、2006年年度财务报表和2007年半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法院认定,绿大地在招股说明书中编造虚假资产、虚假业务收入,金额巨大,性质严重。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决定:撤销深圳鹏城的证券服务业务许可。没收深圳鹏城业务收入60万元,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
  绿大地一案中,深圳鹏城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注册会计师姚国勇、廖福澍。证监会认定,姚国勇、廖福澍为市场禁入者,自宣布决定之日起,终身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并对两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
  经历此次事件后,深圳鹏城2012年也已与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合并,相关人员和业务并入国富浩华,深圳鹏城按法定程序进行清算和法人主体注销。
  记者注意到,虽然深圳鹏城被撤销了,但其网站还能够访问。其中,深圳鹏城网站2012年1月6日发布的一篇题为《我所举行2012迎春晚宴》的稿件值得一读。
  该稿件中说,“2012年1月4日晚,我所全体员工在福田区某酒楼举行2012迎春晚宴。饶永所长在晚宴上致祝酒词时表示,2012年,鹏城所要克服困难,再创新的辉煌、更上高水平。鹏城人要自强,会计师事务所所处的环境复杂,在复杂的环境下,更需要自强,要象陶渊明一样,不为五斗米折腰、不为小利所动;坚守道德底线,讲究诚信、正义。如徐悲鸿所说,人不可以有傲气,但不能没有傲骨。在执业过程中,要坚守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对违反执业准则的客户说‘不’。鹏城人要有团队精神。有智慧、有知识、有文化、有道德的人在一起就是团队,能在事业上取得胜利;反之则是团伙。鹏城人要胆大心细。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有执业的自信,大胆担当;同时也要保持应有的执业谨慎,认真细心做事;相信鹏城人的未来会更好。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经过2011年的洗礼和挑战,鹏城人的未来一定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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