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各相关地方注协要在现场检查工作开始前,积极联系本地区被检查证券所,督促其认真做好检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同时为检查组开展现场检查提供相应的协助、支持与配合。
六、各检查组要高度重视执业质量检查廉政建设,相关地方注协和证券所要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促进检查人员遵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廉政规定》(会协〔2012〕162号),全力维护检查工作的独立、权威与公正。
中注协业务监管部联系人:周萍;电话:(010)88250184;传真:(010)88250055;邮箱:zhouping@cicpa.org.cn。
附件:
1. 2013年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实施方案
2. 2013年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检查名单
3. 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自查报告(式样)
4. 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表(表式)
5. 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组织机构设置情况表(表式)
6. 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情况表(表式)
7. 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出资人)情况表(表式)
8. 被检查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声明书(式样)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