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大宣传力度,认真贯彻各项新的会计制度
一是认真做好财政部出台的新的有关会计准则、制度的宣传培训及新旧衔接工作,包括《高校会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彩票机构会计制度》等,督促各类企事业单位切实履行职能,保障新制度、新规范实施工作的平稳、有序开展。二是协助财政部做好各项准则制度出台前的征求意见工作。三是积极推动我省非上市大中型企业全面实施企业会计准则,开展大中型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调研分析。四是进一步推进我省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的实施工作。五是配合财政部做好政府会计改革问题研究工作。
二、继续深化改革,扎实做好会计考试及人员管理工作
一是全面推进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2014年将针对2013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对软件进行升级,完善考试软件系统,加强考试软硬件设备检查。二是在2013年五个设区市试点的基础上,2014年在全省范围内铺开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工作,实现我省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无纸化操作及网络化管理,提高考试的公正性、科学性。三是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换发部分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书。四是继续做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有纸化考试及组织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五是完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丰富创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和方法,积极开展网络和面授相结合的继续教育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效果。
三、加强会计人才培养,提升会计人员素质
一是做好全国会计领军人才推荐工作。积极推荐我省高级会计人员参加财政部组织的会计领军人才培训选拔,为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训班输送优秀学员。二是深入开展江西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组织首期企业会计领军班学员第三年集中培训及结业工作,根据江西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实施方案,积累江西省首期会计领军人才培训班的经验,组织第二批江西会计领军人才考试选拔工作。三是继续组织我省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参加财政部素质提升工程培训。
四、加强会计师事务所的行政监管,引导会计师事务所规范发展
一是严格依法审批会计师事务所,加强会计师事务所申报资格和保持设立条件的监督检查,重点建立对事务所保持设立条件的跟踪检查机制和对申请事务所合伙人(股东)进行实质性检查机制。二是开展会计师事务所股东或合伙人资质检查工作,清理不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挂名注册会计师。三是加强会计师事务所管理,继续做好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报备工作,完善会计师事务所准入退出机制,实现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动态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