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通知转自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201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报备工作将于5月31日结束(网站过期关闭),请未报备的事务所尽快按照《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北京市会计师事务所2014年度报备工作的通知》要求,于5月25日前完成网上信息报备工作。
报备结束后,财政部门将在北京市财政局网站、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公示本年度报备信息。对未按规定及时、完整报备的会计师事务所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改正(改正期内暂停办理该所信息变更工作),逾期不改正者,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并就其是否持续符合设立条件等进行专项检查。
特此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