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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改五大挑战 税收法定电子商务成难点

2015-10-28 16:13

内容摘要:税政司司长王建凡全面介绍了中国税制改革的最新进展,并提出改革中所面临的五大挑战。 

 

10月22日,由中国财政杂志社主办的“新形势下的财会改革与发展研讨会”在北京举行。财政部副部长余蔚平出席会议并讲话,税政司司长王建凡、会计司司长高一斌以及对外经贸大学教授汤谷良作主题发言。 

 

值得关注的是,王建凡司长在“我国税收制度改革相关问题”的主题发言中,全面介绍了中国税制改革的最新进展,并提出改革中所面临的五大挑战,涉及经济下行压力、改革力度掌控、税收法定要求、电子商务发展、国际税收合作等内容。 

 

税改面临五大挑战 

 

王建凡表示,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于我国新一轮税制改革做出了规划,2014年6月审议通过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对税制改革工作做出了一系列具体部署。过去一年中,财政部门不断推进税制改革工作,有进步、有亮点,也有艰辛,但更多的是感触。 

 

据介绍,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税制的发展经历了几个重大改革阶段,其中,1994年的税制改革,是中国现代税收制度的新起点,也是一个分水岭。“1994年税改之后,我们不断推出一系列的后续改革。但要讲重要的节点,我认为,1994年是一个,十八届三中全会是一个。因为,任何一次重大改革,都离不开各项政策的协同推进。”王建凡称。 

 

1994年,我国实施了分立的财政体制改革和分税的税收制度改革。此后,财政体制虽有进一步的规范,但只是做出一些小的调整,未有重大变化;税收制度也进行了一些局部的改进,比如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改革、增值税转型改革等,但一直没有脱离1994年改革所确立的轨道,即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体系。 

 

在新一轮的改革中,首先会有一个中央和地方权责的划分,然后在此基础上,赋予地方政府相应的税收管理权限,包括税收立法与征管。当前在税收管理权限方面,中国是一个单一制的国家,即中央政府统筹税收立法工作,虽然在一些税种上已植入了对地方的一些授权,但仍未打破中央主导立法的总格局。 

 

王建凡认为,不同之处在于,1994年时财政、税收体制改革是同时进行的,现在则是一先一后,而且当前的改革比1994年难度增大。一方面,上世纪90年代,全国上下已形成了共识,那就是财政几乎难以为继,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也到了必须调整的地步,改革阻力较小。另一方面,当时的经济形势较好,中国GDP长期保持两位数增长,从1994年开始,税收也呈现两位数增长,甚至比GDP增速更高,最高曾达到后者的两倍。而目前,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的GDP增速已下滑至6.9%,税收增速更降低至6.3%。这符合经济发展规律,且将成为常态。 

 

当前,金融危机的影响仍未消除,多数发达国家的经济形势还可能继续下挫,一些新兴经济体也存在着很多的不确定性,中国经济现在也不敢说见底。王建凡认为,这给当前的税收制度改革增加了不小的难度,也就是上面所说的面临五大挑战,涉及经济下行、改革力度、税收法定、电子商务、国际税收合作等。 

 

税收法定任务繁重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到2020年实现税收法定。这是指导税制改革和税收立法工作的纲领。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于依法治国做出了全面的部署,而税收法定在一个法治社会里具有重要的作用,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一个重要基础和工具。 

 

“到2020年,我们要实现全部的税收由全国人大制定单行法,而现在中国有十几部税收法规,仍是国务院出台的暂行条例。也就是说,今后,每年都有两到三部税收法律要在全国人大进入一审、二审乃至三审程序。要保持这样的进度,税制改革的工作压力可想而知。”王建凡称。 

 

他进一步指出,落实税收法定不仅是人大立法程序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全社会都要具有依法治税的意识,对税收法律、政策的制定和调整,都要加强监督。就是说,不仅在立法程序上,要符合程序和规则,在立法精神上要广泛地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在法律解读上,也要全面准确。 

 

不过,税收法定的好处也显而易见。比如,在推动个人所得税改革,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体系后,不仅能够减少居民的偷漏税行为,还可以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在进行纳税申报时,数据同步接入社会诚信查询系统,纳税人就没有必要为一点点税收利益,而冒失去诚信的险。同时,个人的收入和纳税信息也可以为社会机构提供参考。”王建凡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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