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G20确定的BEPS项目时间表,全部行动计划将于2015年底完成,我国将继续积极参与BEPS其余行动计划的相关工作,通过国际合作,打击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与国际社会携手共建良好、公平、公正的国际税收秩序。
参与此轮国际税收改革也是完善我国国家税收国际方面一系列制度的一次良机。我们将结合中央确定的财税改革任务和税务总局局长王军提出的税收现代化建设目标,借鉴BEPS行动计划所产生的成果,修订反避税管理规程,加大防止税收协定滥用力度,完善跨境税源管理办法,健全国际税收管理体系,全面加强国际税收管理工作,努力打造国际税收升级版,在促进对外开放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同时维护好我国的税收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