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财政部发布公告,对2013年度104户中央文化企业财务决算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和考评。
公告称,部分中央文化企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不规范,21%的企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连续审计年限超过5年,审计业务未按规定统一委托1家会计师事务所,存在委托多家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据此,财政部提出,应规范财务决算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会计师事务所资质条件应与企业规模相适应,会计师事务所数量和审计年限应符合相关规定。
公告还称,据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决算审计反映,8%的中央文化企业审计报告有保留意见和强调事项,主要反映企业在会计核算、固定资产和债权债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为此,财政部提出,要加强财务决算审计管理,充分发挥内外部审计监督作用,有效运用审计工作结果,研究解决会计师事务所提出的审计意见和管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