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建议是否超前,有没有可行性?施正文指出,要实现2020年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目标,就要有更大的勇气和努力来推进改革。
“就限制和约束政府来说,除宪法外,很少有哪一部法律堪与预算法相提并论”,天津财经大学教授李炜光指出,由于现行预算法缺乏问责和纠错机制,预算审议常常成为“摆设”,民众对政府花钱没有发言权,政府花错钱造成损失也无人担责。
财政部7月14日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财政收入达7.46万亿元,而去年全年中国财政收入已接近13万亿元,仅次于美国。如何用好这么多纳税人的钱,遏制社会财富分配不公和财政腐败,显得更为紧迫。
预算法修订也因此被寄予厚望。但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也指出,预算法不可能解决中国财税体制改革的所有问题,通过立法的利益博弈,形成共识,至关重要。
预算法修正案草案下月会否四审,还要看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召开前一周举行的委员长会议是否建议将其纳入议程。四审会否表决通过,也还要看委员审议意见是否较为一致。
这部“经济宪法”在实施20年之际,或将迎来关键时刻。
预算法修改10年历程
现行预算法
1995年1月
现行预算法1994年3月22日于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5年1月1日起实行至今。
修改组成立
2004年3月 新成立的全国人大预算法修改工作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当年,预算法修改正式列
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任期内提请审议的”立法规划。其后“2006版”“2007版”修订稿均未提交审议。
10版修订稿 2010年初
财政部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预工委等部门成立的起草小组出炉一份修订稿被人称为“10版”。该起草小组2009年成立,放弃2007年版本另起炉灶。此后预算法修订工作被移交给国务院法制办。
国务院讨论 2011年11月
国务院法制办将征求意见稿送有关方面征求意见并修改,形成了预算法修正案(草案)。11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预算法修正案(草案),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第一次审议 2011年12月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对预算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会后通过各种渠道听取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意见。
第二次审议 2012年6月
预算法修正案(草案)二审稿提交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审议。
公开征集意见 2012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