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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法有望下月四审 央行经理国库制度或保留

2014-07-23 16:17

    历经三届人大,10年修法,预算法修订在一波三折之后,进入冲刺跑。

  据新华社报道,预算法修正案(草案)有望在8月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迎来“四审”,并将同时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表决。

  南都记者也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工作委员会了解到,当前预算法四审稿正在修改,有望下月提请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付诸表决。

  征求意见工作一直在进行

  “如果预算法八月上会审议,估计通过的可能性很大”,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对南都记者提到,6月30日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已从政策上明确“改革到什么地步”。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认为,预算法修订早就应该通过,以适应现实需要,执行新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人员对南都记者表示,因为预算法本身的重要性,以及修改幅度、分歧争议均比较大,没有匆忙表决。根据《立法法》,法律案审议一般实行“三审制”,预算法修订走到四审,审议次数已经比较多,程序也较为完善。

  “今年4月三审后并非不能通过”,该人员提到,考虑到去年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财税体制改革新的精神,待国务院及其财政部、财税总局等相关部委的改革安排大体成熟,新预算法的出台时机也就成熟了。

  此前,外界认为,4月刚进行三审,8月就进行四审,四审稿是不是只会在三审稿的基础上“小修小补”?但该人士表示,“不一定,既然三审没表决通过,四审还是会有些变化和调整”。

  2012年6月,预算法二次审议稿曾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但三审稿并未对外发布。

  南都记者了解到,全国人大法工委同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向多方反复征求意见的工作一直在进行。上周,全国人大法工委还邀请部分地方省级人大法工委主任和预算工委主任,集中两天专门讨论预算法修正案草案。

  其中,“人民银行经理国库”制度要不要改,是三审稿争议热点之一。南都记者了解到,四审稿或对此将作出调整,继续保持现行人民银行经理国库制度。

  中国财政收入仅次于美国

  两年前,10多位著名财经记者曾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预算法修改建议,核心是“强化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权”。

  据新华社报道,近期8位财经专家将再次就预算法修订上呈建议稿,希望成立预算委员会,作为预算初审主体,并在人大常委会设立预算审查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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