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按照法定程序修改《会计法》已经成为加强会计法制建设的客观要求。
财政部条法司副司长赖永添表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会计工作的外部环境、技术手段、内在要求,都与现行《会计法》制定修订之时相比发生了很大变化,有关方面将按照《立法法》和国务院有关立法工作的要求,尽力推动此次《会计法》修订工作。
来自全国人大财经委和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有关部门的代表以及部分财会界全国政协委员和业内专家,参加了本次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