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东莞市政府网站公布《关于提高我市经济运行效益和企业R&D投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东莞将引导异地缴税企业在莞纳税,并给予相应奖补。同时,对于研发投入较多的企业,也给予一定奖励。
筛选潜力企业推动增长
方案提出,长期目标是通过优化招商引资导向、加大企业研发支持和培养优质企业的根植性等方式,进一步优化企业结构,提高企业发展质量。近期目标是通过加强对企业统计数据填报培训、加大财政激励等手段,挖掘企业增加值数据潜力,引导企业把在莞实现的经济指标真实全面上报,促使企业增加值(含税收)和研发投入在年内有可见的增长,为完成全年目标作出贡献。
东莞将制订全市经济监测工作方案,并根据不同的行业,筛选具备一定规模、目前增加值率相对较低、有增长潜力的企业名单。由市经信局、市外经局根据筛选企业名单和企业性质,会同和督促镇街对上述企业实行逐个约谈,通过业务指导和合理回归产品价格等方法,增加企业增加值数据,确保各镇街完成全年经济增长任务。
异地缴税企业迁莞有奖励
根据方案,东莞将引导异地缴税企业在莞缴税,由税务部门提供异地缴税企业名单,具体由所属镇街与企业约谈。
对异地缴税企业(即已经在东莞设立生产基地或物流基地企业)迁回东莞缴税的,实行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通过奖补形式全部返还或“两免三减半”。由于他市税负比东莞低、未将总部或科研基地迁入东莞,需要进行特殊补偿的企业,可考虑以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审定。
重点督导产值10亿元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方案提出,筛选研发有增长潜力的高新技术企业,或主营业务收入超一定规模、但无研发投入或研发投入较少的企业名单,并根据筛选的企业名单进行跟踪辅导,会同所属镇街逐个企业进行约谈,引导企业加大研发的投入。重点加大对产值超10亿元以上企业的督导,对于研发投入比例不达标的,按“一企一策”提出针对性改进措施。
东莞还将出台企业研发投入引导鼓励政策。主要扶持对象以规模以上企业为主,对上一年度企业研发投入总额较大,或投入总额占销售收入一定比例的,按档次给予一定奖励,奖励资金规定用于研发投入方面。
镇街研发经费比重达标也有奖
根据方案,市财政将对主要经济指标增加较多、增长率增长较快和经济统计监督工作做得好的镇街领导班子和镇街相关部门进行全市通报、奖励。市财政还将对研发经费比重达标以及比重提高幅度较大的镇街的领导班子及其统计、科技部门相关人员进行全市通报并给予一定额度的奖励。
上述政策措施8月起实施,试行3年,到期后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