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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试点全国开始实施

2013-08-01 11:24

    2013年8月1日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再度扩容。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试点范围,将由现行12省市扩至全国范围。

  这是营改增改革提速的重要标志,更是新一届政府正在谋划的中国经济大棋局下的重要一步透过营改增这一“落子”,进一步凸显决策层“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的宏观政策目标,释放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坚定决心。

  从分区域试点转向分行业推进释放改革提速信号

  2012年1月1日营改增率先在上海启动试点以来,一直按区域分批推进试点。而从今年8月1日起,部分行业试点一次性扩大到全国。

  对此,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指出,这意味着下一步营改增的改革模式将不再是地区试点,而是分行业在全国推开,成熟一个行业推进一个行业。

  “这一转变释放出改革提速信号,一方面有助于减少区域性试点所带来的负面效应,如先行试点地区产生的政策"洼地",另一方面也降低因不同地区间政策差异导致的税收征管风险。”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说。

  对于这种“洼地”效应,深圳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刘志军深有感触。“由于公司一些分支机构所在地尚未纳入营改增试点,不能向客户开具可抵扣的增值税发票,影响了公司业务。”刘志军说,随着试点范围覆盖全国,这一问题将得到解决。

 

惠及数千亿元广播影视市场 为服务业释放更大空间

  8月1日起,除了部分行业试点推向全国,还有一大亮点是在现代服务业中新增广播影视服务类企业。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将按6%税率征收增值税。

  “作为潜力巨大的新兴产业,广播影视业纳入营改增,将为服务业发展释放更大的市场空间。”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说。

  业内人士指出,广播影视服务纳入营改增试点后,企业新购进固定资产的税额可以抵扣,从而鼓励企业积极推动地面数字电视网络技术、直播卫星技术等新传输技术应用,带动数字音频广播、3D电影电视、智能终端、IMAX等新业态不断涌现,进而促进整个服务业加快发展。

  据了解,广播影视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后,整个行业税负将有增有减。广播影视制作小微企业比较多,从中受益会比较明显,但也有部分企业由于缴税税率由原来营业税的3%提高到增值税的6%,加上可抵扣项目较少,初步估算整体税负将有所上升。

  “目前税负只是短暂增加,相信随着试点行业进一步增加,增值税抵扣链条将不断完善,企业整体税负肯定会减轻的。”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丁琪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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