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总体部署,8月1日营业税改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将在交通运输业内开展试点工作,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税率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17%,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11%,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为6%。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受税收改革政策影响,多家航运企业从8月1日开始向客户加收6%增值税及相应的附加税费。对此,昨日(7月31日),多名业内分析人士与会计师向记者表示,就服务行业来看,以前交的是营业税,营改增后对于大部分企业来说税负是下降的,但对于交通型企业这样的服务业来说,则可能会出现暂时性的税负上升,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其税负会下降。
税收转移给客户
根据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此前颁布的文件,8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将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根据该文件,在中国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的单位和个人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
有行业分析人士认为,受此次营改增试点影响较大的就包括航运运业。多家航运公司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透露,将在8月1日起向客户加收6%增值税及相应的附加税费。
“为执行国家营改增政策,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集运)自2013年8月1日起,(公司)中国境内所属各级货运代理企业或船务代理企业,在中国境内收取的海运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将按6%加收增值税(如另有其他附加税费,将另行加收)”,中远集运日前向记者表示,“此通知及实施说明除我公司执行外,下属上海泛亚航运有限公司、中远集运东南亚有限公司也按照执行。”
中远集运昨日下午给《每日经济新闻》发来最新的回复称,考虑到客户的反馈与需求,公司决定遵照国家相关税法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客户提供中远集运抬头的船东零税率发票的开票和船东直接结算服务。
昨日,马士基航运中国区相关人士向记者透露,目前该公司正在就税收改革问题与财税部门沟通,由于一些不确定性因素,该公司决定从8月15日开始加收6%增值税,8月1日至8月14日之间的增值税费用将由该公司来承担。
对此,某航运企业人士向记者称,根据测算,经过各种抵扣后,客户并不会真的就因此增加了成本,对他们来说,营改增后整个税收会更加透明和公开。
“税收改革对公司没有太大的影响,主要是下属的代理企业可能会受影响”,中海集运相关人士昨日对记者表示。总体影响为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