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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地控税多地探索房产税管征新路径 (2)

2013-07-24 13:27


  海南的税管员利用税费征管信息系统中的“宗地纳税台账”,对每宗应税土地土地使用税申报情况进行实时管理。系统自动对每个土地使用税征收期之后对所有未按时申报缴纳税款的宗地实施预警,并推送到税源管理岗。税管员接到预警信息,应根据预警信息实施催报催缴,并将处理情况反馈系统。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胡怡健指出,将宗地信息引入税收管理中,可以极大地提高税收效果。“首先,可以获得准确的土地面积、土地类别等信息,可以提高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准确性;其次,国土部门掌握的土地登记信息可以及时反映土地交易情况,可以提高税收的及时性”。

  或为房产税铺路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日前,国家税务总局财产行为税司副司长周茵、国土资源部地籍司副司长冯文利等一起到江苏徐州就“以地控税、以税节地”情况开展工作调研。

  周茵提到了“以地控税”的另一重要意义。她说,根据国务院提出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国土和地税部门要在现有的合作基础上共同研究和推进。目前“以地控税”有效提高了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管质量,应该推广应用到房产交易和保有环节。“特别是结合下一步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准确、及时掌握不同位置的土地价格对房产保有环节的税收征管工作会有很大帮助。”周茵说。而这被业界解读为为房产税铺路。

  胡怡健告诉记者,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管,是将宗地面积等基本信息引入到税源管理系统,未来将房地产交易价、租金价格等信息输入系统,便可以应用于房产税征管。关键是各部门信息的共享且能构成信息互补。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下发通知明确,研究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一位接近国税总局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这是大趋势,但税务系统面临的问题是征管困难,掌握的翔实房产信息较为困难。

  链家地产研究部张旭对记者表示,如果以后房产税也采取这种方式,相当于是按照不动产为对象,而且对存量房征税的话,相对于按家庭为单位征收,政府能够掌握更全面的信息,征管也十分方便。

  此外,据多位业内人士透露,包括杭州在内的多地已经将房产税试点方案上报中央待批,今年底或明年初扩大试点可能性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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