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土地与房产税收,各地都在进行新探索。
昨日(7月23日),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二季度以来,包括湖北、江苏在内的多地正在进行“以地控税”试点,目前多地国土部门和地税部门正联合加速“以地控税”管理系统研发,专家认为此举便于今后应用在征管房产税方面。
此前,国家税务总局财产行为税司副司长周茵曾表示,“以地控税”有效提高了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管质量,应该推广应用到房产交易和保有环节。
中投顾问房地产研究院殷旭飞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目前各地“以地控税”可以说为房产税奠定了一定基础。“以地控税”工作思路与国际上成熟的房地产税管理方式一致,代表着房产税征管的发展方向。
多地试点“以地控税”
据业内专家介绍,“以地控税”就是基于土地不可移动的特点,在定期获取国土部门宗地地籍信息的基础上,以国土部门地理信息系统为依托,通过将国土部门宗地信息与税人数据库税人进行关联比对,查找漏征漏管或申报面积不实的应税土地,从而全面准确及时地掌握城镇土地使用税信息,实现税源的精细化、动态化、可视化和无缝化管理。
日前,湖北省地税局和国土资源厅联合发文,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以地控税、以税节地”的决定,通过信息共享,加强土地税收的征管工作。目前,这项工作已在武汉、宜昌、襄阳三地开始试点。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我国在土地保有环节征收的唯一税种,但漏征漏管现象一直无法杜绝。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传统的税源管理是以企业为基本管理对象。
一方面,企业往往因纳税意识薄弱或本身家底不清而瞒报、少报应税土地;另一方面,对未办理税务登记的企业,其应税土地往往漏征漏管。
“以前土地上的税收征管都以纳税人为基本单位,一户一户地去收税;以后将做到以地为单位,落实每一宗地的应税信息和纳税人。”湖北省地税局某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他表示,以地控税的核心还在于税务和国土部门合作的加深。“国土部门是土地行政管理的权威部门,其土地数据更为规范、准确,通过实现信息共享,可以找到每一块土地的‘主人’,进一步改进土地税收征管。”
海南省已经在今年5月就正式展开试点。其主要内容包括:完善宗地所在街道乡镇信息,组织采集第三方数据;同时,与国土部门沟通,定期采集国土部门提供的地籍信息,包括土地使用权证号、土地性质、土地用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