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应返还额度是指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事业单位,年度终了应收财政下年度返还的资金额度,即反映结转下年使用的用款额度。
在财政直接支付方式下,年度终了,根据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与当年财政直接支付实际支出数的差额,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下年度恢复财政直接支付额度后,事业单位以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发生实际支出时,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科目。
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年度终了,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作注销额度的相关账务处理,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下年初恢复额度时,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