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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试点准备十年难推广(2)

2013-07-02 11:27

    由于征税范围极小,两年多时间里两地所征的个人住房房产税极为有限。   

    多年来,北京大学-林肯研究院城市发展与土地政策研究中心致力于中国房地产税制的研究,还多次组织国税总局财产税示范项目的培训以及实地考察。该研究中心主任满燕云对记者表示,世界上100多个国家都征收保有环节的房产税,中国拥有这么大的税基却不征税,道理上说不过去。   

    从实际情况看,房产的价值增长,一部分是社会提供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经济发展、法律变革等公共因素影响所致,这部分增值属于公共收益,应由政府公共部门代表社会通过税费的形式获得。   

    在满燕云看来,中国推进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面临的阻力,主要来自三个方面。   

    首先是拥有多套房子的人,不管是按照房产套数免税,还是按照面积免税,一般拥有房产的人不用缴太多房产税,而拥有大量住房的人就要缴很多税,其中包括政府官员。他们不愿意被披露拥有多套房产。这些人拥有超乎一般人的话语权,因此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房产税推行的步伐。   

    阻力也来自地方政府。一开始推行不可能征到太多税,房产税收入难以达到替代土地财政的规模。而且征税成本高企,也令地方政府预感到得不偿失。   

    第三种阻力则是房地产开发商,房产税开征后房地产企业的盈利空间可能受到影响。   

    不过据记者了解,随着最近两年调控政策的坚持以及房地产市场的变化,地方政府的态度正悄然发生转变,在土地财政事实上难以为继的情况下,一些地方政府对房产税的态度,开始变得积极。   

    在十八大召开之前将近两年的试点时间里,地方政府对试点房产税普遍缺乏积极性,对改革心存畏惧,摆出种种理由,指出其不可行。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对记者分析说,十八大之前人事安排没有到位,按照官场的潜规则,地方官员受到“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维影响,因此积极性不高。如今党政人事安排早已妥当,改革方面又需要有所表现,一些开明的地方政府,态度开始转向积极。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倪红日表示,今年以来已有几个地方政府向国研中心发出邀请,请他们赶赴当地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如何征收房产税。   

    “有人认为房产税这条路不能走,又没有更好的路,只能这样走。”倪红日表示,土地财政不可持续,征收房产税是大势所趋。那么多人占有那么多房子,不能始终拿不出手段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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