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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吉林8月1日起试点推行营改增(3)

2013-06-04 15:45


  总之,试点范围内的企业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可以抵扣购买的固定资产、货物和服务的相关进项税额;试点范围内企业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的,适用税率将由原来的营业税率5%改为增值税率3%;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含税的,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不含税的,“营改增”后纳税人的实际税负相应降低;小规模纳税人在提供应税劳务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接受服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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