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辽宁省国税局最新统计,2012年辽宁省国税系统共实现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收入10.5亿元,比上年增加2.49亿元,增长31.1%,首次突破10亿元。
2012年辽宁省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收入延续自2008年以来不断增长的势头,比上年增长31.1%,比全国非居民税收增幅高出26.3个百分点。
从征收方式分析,源泉扣缴依然是辽宁省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主要征收方式。2012年,全省通过源泉扣缴方式征收非居民企业所得税10亿元,比上年增加2.29亿元,增长29.6%,占全部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收入的95.5%;采用据实申报和核定征收方式征收税款4749万元,占全部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收入的4.5%。
从非居民税收所得性质分析,特许权使用费税收成为辽宁省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收入第一大税源,利息所得增幅最大。2012年特许权使用费企业所得税完成3.3亿元,比上年增收3590万元,增长12.1%,占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的31.6%,仍为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第一大税源。股息、红利所得企业所得税共完成2.6亿元,占收入总额的25.2%,比上年增收3568万元,增幅为15.6%;转让财产所得企业所得税完成2.38亿元,比上年增加7526万元,增幅为46.1%,占收入总额的22.7%;利息所得企业所得税完成1.06亿元,比上年增收6964万元,增长192%,占收入总额的10.1%。
在按所得性质划分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收入中,特许权使用费企业所得税收入保持稳定增长。近几年,由于辽宁省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不断加强研发投入,与境外企业签订技术贸易合同额也保持较高增长态势,因此随着辽宁省企业营业收入和对外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的增加,相应的特许权使用费税收也持续增长。
利息所得企业所得税增幅最大的原因是,为了缓解人民币升值预期、国内信贷规模和外汇流动性偏紧等因素带来的不利影响,各商业银行大力发展海外代付融资业务,海外代付金额呈持续上升趋势。加上国内金融市场开放程度越来越高,境内外银行同业拆借市场活跃,对外支付利息笔数和金额大幅增加,这也导致辽宁省利息所得企业所得税大幅增长。
从税源分布来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税源主要集中在沈阳市。2012年沈阳市实现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收入8亿元,占全省收入的76%。其余12市的收入均在5000万元以下。
辽宁省国税局国际税收管理处处长王海对记者说,从2012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收入状况的特点来看,辽宁省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税源管理存在一些问题,他建议进一步强化非居民税源管理,不断强化对引进外资重点项目和企业的跟踪管理,充分利用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的信息和媒体信息。同时,要抓好股权转让等重点管理工作,加大非居民企业所得税专项检查力度,加强税收协定执行工作,建立跨境税源信息收集发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