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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通报辽宁广西青岛福建四起税案

2014-07-08 15:23

近日,税务总局通报了辽宁、广西、青岛、福建四起税收违法案件,其中2起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1起为骗取出口退税案,1起为偷税案。

 

  第一起是辽宁中沈医药新产品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012年,有关部门发现该公司有让他人为其虚开增值税发票重大嫌疑。经查,公司代理药品销售购销业务进销差价巨大,为了最大限度压缩经营业务增值空间逃避纳税,实际经营人夏云梅、夏云萍让他人帮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假 抵扣税款,2010年至2012年4月共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244份,金额合计10 827万元,增值税1 841万元。税务机关已追缴增值税1 841万元、企业所得税2 706万元并加收滞纳金,处少缴税款一倍罚款4 547万元,主要犯罪嫌疑人夏云梅、夏云萍及会计靳晓影3人已被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第二起是广西来宾市展宏制衣有限公司等四户制衣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涉案4户制衣企业实际为空壳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 378份,金额22 086万元,增值税 3 753万元;同时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06份,金额1 013万元,增值税172万元,已抵扣税款172万元。目将检察机关已批捕7人,公安机关已刑事拘留3人。

 

  第三起是青岛世纪龙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骗取出口退税案。2013年,青岛市国税局稽查人员在对青岛世纪龙力国际贸易公司出口退税情况实施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嫌疑。经查,该公司在没有货物交易的情况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14份,销售额合计1 869万元,并虚构该货物已出口,申报退税266万元。青岛市国税部门认定该公司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已追缴骗取出口退税款266万元,处所骗税款一倍罚款,已申报的出口退税919万元不予退税。该案主犯王中华日前已被人民法院以骗税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

 

  第四起是福建龙岩永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偷税案。2012年,福建省龙岩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对龙岩永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立案检查,重点检查公司开发项目的土地增值税等地方税费缴纳情况。经查,该公司采用多列工程建设项目、多开具建安发票、虚增建安工程成本等手段逃避缴纳税款和地方费用。2013年6月,龙岩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认定该公司少缴土地增值税及其他地方税费1330.44万元,其中712.71万元被定性为偷税,追缴该公司少缴税费1330.44万元,加收滞纳金288.96 万元,罚款413.46万元,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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