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全省国税系统“营改增”试点工作布置会在南昌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扩大“营改增”试点工作会议精神,布置我省国税系统推进“营改增”试点工作具体任务。
肖光远副局长在讲话中强调,全面启动和推进“营改增”试点的准备和实施工作,要坚持统一筹划、稳步推进;服务基层、方便纳税人;保持稳定、顺利过渡等三项原则。全面完成“营改增”试点任务,要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任务:一是着力抓好宣传培训工作。各地要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营造改革气势,争取社会各界支持。接受媒体采访,尤其是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发布的稿件,一律使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以及省局下发的宣传培训资料,做到正确解读。在培训方面,总的要求是涉及“营改增”工作的税务人员和纳入“营改增”试点的纳税人培训面达到100%,分级培训、内外结合,确保质量、确保效果。二是着力抓好核实移交工作。省局将于5月底前完成首批税源户移交名单的下发工作,以后还将陆续下发,各地要对照名单做好安排,合理配备力量,确保进度。要逐户对纳税人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及时完成试点纳税人电子征管数据接收、清理、筛选,做好补充数据的采集和共管户数据的查找。要主动与地税部门沟通协调,共同做好纳税人经营业务核实、试点纳税人户数确认、征管基础信息填报、征管档案资料移交等工作,确保“营改增”在征管上平稳过渡、无缝对接。6月20日前完成首批纳入试点企业的核实、认定、移交和税务登记工作,有出口退免税业务的要完成出口退免税认定。对于主动上门申请办理“营改增”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各级国税局要做好受理与服务工作。三是着力抓好技术保障工作。改革离不开信息化的依托,“营改增”试点工作,其内容涉及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两端,需要统筹兼顾、软硬齐抓。四是着力抓好优化服务工作。各级国税局要按照最大程度方便纳税人的原则,提供人性化服务。要简化办税服务,从纳税人身份认定、税控器具配备、技术服务支持、政策辅导培训、办税流程指引、服务大厅引导等方面,做好充分细致的安排,尽可能为纳税人提供方便,特别是在税控器具配备过程中,要严格防止出现搭售设备、乱收费的行为,做到不因改革而增加纳税人办税成本。五是着力抓好征管基础工作,注意处理好票证衔接、定额核定以及欠税清理问题。小规模纳税人管理无小事,最重要的一点是个体户的初始定额核定,建议延用地税局原核定的定额,原则上一年内暂时不调整。六是着力抓好测试演练工作。各地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统筹安排财税部门、人民银行和技术服务单位,搭建好模拟运行的软硬件环境。要分别在办税服务大厅、现代服务业企业端、交通运输业企业端进行发票购票、发票开具、电子报税、进项认证、纳税申报、开票入库、问题分析等业务的模拟运行操作,全面检测各项应用系统、各项业务流程、各项税收服务是否正常有效。七是着力抓好平稳启动工作。各地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确保8月1日顺利启动“营改增”试点工作,并做好各项应用系统和纳税服务的跟进工作,进一步完善系统和操作流程,优化纳税服务,规范发票管理,深入开展税收分析与评估,完成试点的任务和目标,顺利实现税制转换。
肖光远副局长要求,各级国税局务必抓紧时间,迅速行动起来,全面启动和全力推进“营改增”试点的准备和实施工作。各市、县(区)国税局要成立“营改增”领导小组和工作组,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业务指导。各级“一把手”要亲自过问进展,亲自研究问题,亲自向地方党政汇报,亲自走访试点纳税人,亲自宣讲试点政策等,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营改增”试点工作要列入年度重点工作进行目标考核,要建立奖励和问责制度,凡是在“营改增”试点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作为贯彻落实总局、省局重大决策不力来对待,年度考核一票否决。在“营改增”试点工作中,对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执行不力、工作不认真负责的单位和个人要问责、要给予处理。
会议由省局总审计师胥敏锋主持。省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征管科技、纳税服务、进出口税收、收入规划核算、财务处、信息中心处室负责人;各设区市局分管局领导,货物和劳务税、征管、票证中心、信息中心科(室)负责人等共80余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