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京审首页 > 事务所资讯 > 行业资讯 >

利息所得长期免税意鼓励购买地方债

2013-05-30 14:18

  5月2日讯,财政部税政司官员表示,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所得税政策意在鼓励投资者购买地方政府债券,政策将会长期稳定不会出现频繁变动。另据财政部预算司官员透露,财政部刚刚完成2013年地方债配额,地方政府正在向当地人大递交地方债收支报告,首期地方债招标发行至少在1个月以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称,企业和个人取得的2012年及以后年度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上述官员告诉记者,地方债利息所得可以不计入收入,直接免交所得税,并不需要先交所得税后退还,政策出台是为提高投资者回报率,鼓励投资者购买债券。同时,此项政策会长期有效,不会频繁变动。

  在财政部科研所金融研究室主任赵全厚看来,在资金成本整体偏高背景下,出台一个这样的政策,很明显意图就是为鼓励投资者认购地方政府债券。

  按照计划,今年全年财政部将代理发行350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为2009年地方债发行以来,额度最高的一次,此前2009年到2012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额度分别为2000亿元、2000亿元、2000亿元,2500亿元。财政部预算司官员告诉记者,今年首期地方债招标发行至少在1个月以后。

  大幅增加地方政府债券规模是否会增加地方政府偿债压力?赵全厚告诉记者,各地地方政府债务的确存在一定偿债压力,一些地方政府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

  “一方面,地方政府资产都已经固化在某些项目上,短期内很难变现;另一方面,虽然政府未来财政收入能够保持较高的水平,但是短期内偿债高峰集中到来后,未来的收入不能弥补现有债务空缺,导致地方政府很难偿还已有债务。这些情况都会增加政府偿债压力,给地方政府带来流动性风险。”赵全厚表示。

  赵全厚认为,整体来看地方政府会有一个整体偿债高峰,但不同地方政府所面临的风险和压力并不尽相同,一些大规模建设型城市偿债压力会比较高,比如云南就是其中代表。不过,另一些城市面临的偿债风险会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压力并不很大。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