鸦片战争后,税制开始出现质的变化,走出一条似可称为“中学为本、西学为用”的税制变更道路。即旧的传统仍保留着,但为适应国门被打开的局面,开始逐步吸收西方资本主义税收的内容和形式。这种变动的主要驱动力是外国资本列强的侵入和强制,形成一种半封建专制半殖民地的税制形态。
鸦片战争以后,清代税收最大的变化是:两千年来一直作为国家财政收入命根的田赋,在财政总收入中的比例急剧下降,逐步退为地方税;而五口通商后新设的海关( 初称“洋关”) 的关税收入在国家财政总收入中的比例急剧上升,成为国家主要收入。从1842 年到清朝覆灭, 中国境内共设有60 余个海关。
税收的半封建专制形态主要表现为,在标榜“轻徭薄赋”的同时,不顾百姓死活,以各种强制手段增加传统的田赋、矿税、盐课、茶税及各种工商杂税,甚至采用借税、厘金、义谷等手段横征暴敛。
半封建半殖民地形态,在政治上主要表现为:海关自主权的丧失,不平等条约确定的“协定关税”,以海关作为战争赔款和政府对外借款的抵押,海关管理权掌握在外国人手中等; 在经济上主要表现为:不平等条约确定的海关低关税制,进出口税的失衡,中国人和外国人纳税的不平等……,从而为外国资本商品倾销大开绿灯,严重影响中国工商业的发展。
当然,中国旧税制的突破和对部分国外新税制内容的吸收,也意味着中国开始走上与世界近现代税收文明接轨的漫长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