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扩大“营改增”试点,从8月1日起全国内推开。同时明确“营改增”是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
而在此之前,很多业内人士认为“营改增”试点推广至全国要到2014年。
对于营改增的急速扩围,陕西地税局方面的人士认为,由于局部地区“营改增”试点导致的政策差异和税收征管风险等问题,迫使了此次“营改增”的提速。
由于增值税是上缴中央,营业税是上缴地方,一旦地方完成“营改增”之后,在中央和地方增值税分成比例维持不变的情况下,痛失营业税的地方或许很难再维系部分企业享受地方税收优惠政策或是税收返还政策。
政策性差异迫“扩围”提速
2012年1月上海成为首例“营改增”试点城市,随后北京、天津等地区相继加入。但截至目前, 全国仍有22个省区尚未加入“营改增”试点。
为何要在短短不到两年的时间内就实现全国“营改增”试点,对此,《中国经营报》记者通过陕西省多个涉税部门了解到,部分是为了解决因局部地区试点导致的政策差异和税收征管风险等问题。
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一位地税专管员过去一年来对此深有体会。他表示,在上海和北京等地相继实行“营改增”试点之后,自己管辖区内的跨省经营企业,经常会和一些“营改增”省份的试点企业因发票抵扣问题产生纠纷。“ 地税的征税工作变得更为繁琐。”他说。
来自企业的感受更为直接。西安市一家广告公司一直和北京某广告公司有着长期的业务往来,但是自从2012年北京加入“营改增”试点之后,北京公司就要求该公司开具能够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此时陕西还没有加入“营改增”试点,无法提供增值专用税发票。该公司负责人陈先生告诉记者,这最后造成北京公司放弃了和自己多年的合作关系,也使得该公司2012年业绩下滑。
“营改增”8月“扩围”的消息让陈先生看到了新的希望。然而在一些税务行业人士看来, 尽早的完成全国“营改增”试点的布局虽然可以使得企业抵扣外购产品与服务所含税款,起到减税的作用,但是不同的企业由于外购产品与服务的价值比例不同,所以减税的程度也就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