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的优惠政策 时间:2023-11-06 11:10 来源:未知 作者:张小娜 点击:次 1、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残疾人就业比例≥1%,(且低于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3、残疾人就业比例<1%,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执行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责任编辑:张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