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 时间:2023-09-20 17:24 来源:未知 作者:张小娜 点击:次 国发〔2023〕13号“关于提高三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相关规定: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独生子女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扣除额度,每人分摊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 值得注意的是:执行是从2023年1月1日开始的哟; (责任编辑:张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