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律师事务所年检外部审计通知
时间:2012-05-18 11:19 来源:京审 作者:京审 点击:次
北京京审会计师事务所是北京市司法局指定的审计机构(可登录“北京律师管理平台”查询审计机构名单)。关于2011年律师事务所年度审计通知如下: 2011年律师事务所年度审计通知 一、审计对象:2010年6月30日以前成立的律所均需参加2010年度审计. 二、审计时间:2011年3月7日至4月15日 三、律所向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材料: 1.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变更前后)、验资报告(变更前后)。 2.2010年度财务决算审核通过的财务报表; 3.2010年度总帐、明细账、日记账和会计凭证; 4.2010年度使用的全部发票存根; 5.2010年度银行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6.全部聘用劳动合同文件; 7.所属律师事务所资产的产权证书。 四、收费标准: 审计收费根据律师事务所20010年度收入总额,按下列标准收取: 1.收入在50万元以下(含50万元):500元; 2.收入在50万元—100万元(含100万元):1000元 3.收入在100万元—200万元(含200万元):2000元 4.收入在200万元—400万元(含400万元):3000元 5.收入在400万元—1000万元(含1000万元):5000元 6.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10000元 五、审计机构 北京京审会计师事务所是北京市司法局指定的审计机构 详见:北京律师管理平台 审计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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