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ⅱ、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ⅲ、中关村企业信用促进会成员证明文件;
ⅳ、园区企业及与园区企业相应的境外特殊目的公司与证券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签订的有关协议复印件;
ⅴ、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受理或批准企业有关发行和上市申请的通知书、备案文件等证明材料;
ⅵ、相关费用支出凭证。
5、监督管理
受本资金支持的企业,定期向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报告有关支持资金使用和企业发展的情况。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在受理、管理和监督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中关村管委会将依法追究其责任。申请改制上市资助的企业应当据实报送有关材料,对于编制虚假材料骗取专项资金的,中关村管委会和服务中心将追回有关资金,并取消其培育资格。
6、受理单位及相关部门联系方式
中关村科技园区改制上市服务中心(中关村科技园区投融资促进中心)
改制上市业务咨询:
联 系 人:李伟 蓝旭俊 龚冯兵
咨询电话:8610-82358800-8918/8916 82357451
申请资助材料受理咨询:
联 系 人:周莹 杨冰
咨询电话:8610-82358800-8916/8545
传 真:8610-82358175
电子邮件:yzhou@cbex.com.cn byang@cbex.com.cn
网 址:www.tzzgc.org.cn
地 点:北京海淀区知春路23号大运村量子银座二层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投融资促进处
联 系 人: 邵顺昌 岳冬立 刘卫东
联系电话:82690614 82691705 82691709
传 真:82691705
网 址:www.zg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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