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会计实务问题解答汇总(4)
时间:2011-02-11 10:33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次
原材料/库存商品 贷:资本公积 4、接受应税劳务。企业接受应税劳务,应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其他业务支出/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5、进口货物。按照海关提供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6、购入免税农产品。应按照购入免税农产品的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材料采购/商品采购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注。如果的运输发票,则按运输费用的7%,计算进项税额。 二、“已交税费”的账务处理。 企业预(上)缴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费) 贷:银行存款等 收到退回多交的增值税时,作冲销的会计分录。 注:这适用于代开预征等当月税款当月入缴纳的情况,不适用于当月计算,次月入库的正常计算纳税的账务。 三、“销项税额”的账务处理 1、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包括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按照实现的销售收入和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额: 借: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应付利润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产品销售收入/商品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发生的销售退回,作冲销的会计分录。 2、将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增值税: 借:在建工程(计税价格是成本价或确认价)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 3、利用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进行投资。 企业自产、委托加工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增值税: 借:长期投资(计税价格是公允价或确认价)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原材料 4.将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消费等,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应交增值税: 借:相关费用/制造费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计税价格是公允价或成本加利润价) (责任编辑:京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