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律师事务所年审提醒 时间:2010-04-09 12:56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次 尊敬的北京市各律师事务所: 您好,我们是北京市司法局认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北京京审会计师事务所。 提醒您:律师事务所年检: 1、2010年4月18日以前,要由北京市司法局认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年度审计报告; 2、没有司法局律管处审核通过(司法局律管处加盖章律师事务所年度会计报表)的律师事务所,要携带09年会计报表到律管处进行手工审核,通过后由司法局认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个人和合伙律师事务所,注册资金没达到10万和30万的要司法局认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关于年检、年度审计报告、增资、合伙人个人所得税等问题可在我所网站:www.cpa800.com 最终解释见北京市司法局律管处http://xkyw.bjsf.gov.cn/ 咨询老师:李老师 电话:82672400 (责任编辑:京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