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关于支持影视动画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3)
时间:2010-04-01 16:30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次
第二十一条 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履行影视动画产业服务、行业自律等职能。 第二十二条 北京国家动画产业基地优先享受市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资金支持政策。基地所在区县根据实际制订相应配套扶持政策,设立影视动画产业配套资金。 第二十三条 北京地区影视动画机构申请影视动画产业项目资金支持的,纳入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项目申报工作。 第二十四条 对符合条件的影视动画企事业单位,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市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责任编辑:京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