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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率”破题融资租赁“营改增”(3)

2013-06-04 15:37


  操作是否有障碍?

  一笔收入要分拆成本金和租息两部分,分别采用17%、6%两个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是否能准确核算?本金和租息如何分拆?税务部门如何进行监管?两个税率差别较大,本金和租息之间会不会存在人为的调整空间?

  “营业税下的税基是租金当中的租息收入减掉资金成本,也就是说其实营业税下融资租赁业务的本金和租息部分本来就要进行分拆,核算是非常清晰的,而并不是因为‘两率’的政策导致本金和利息收入的分拆。”汤敏解释道。只是以前本金部分税务局不负责管理,“营改增”后,税务部门需要管理本金部分,需要确认其真实性,工作量会增加。

  汤敏还说,租赁公司的核算依据是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都是先做摊销表,然后每一期以摊销表为基础做会计分录,租赁合同、摊销表上租赁本金、租息分别是多少,非常清楚。本金部分分期开票,每期本金合计数必然等于摊销表上当期本金的总额,核算是标准化的。

  对核算能力较弱的企业,可能会有一些问题,需要让一些小租赁公司加强核算水平。另外,拆分的方法要尽可能统一,现在常用的方法有平均法、加速法、实际利率法等,标准不一。

  从金融租赁公司的角度来说,这个分拆不是问题,因为金融租赁公司核算规范,收到的现金流是按照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拆,就像银行贷款一样,每期收到的还贷资金都要核算准确拆分成本金和利息。

  业界广泛认同

  王蓉提到,目前这一政策建议已经得到大多数金融租赁公司的认可,大家认为这一政策建议是积极的,富有建设性的。

  融资租赁以融资和融物相结合的特点,通过锁定资金走向和最终用途,直接服务实体经济,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的发展方向,且在国外租赁业通常享有税收政策支持,而我国融资租赁业目前仍处于起步阶段,国家应给予行业更多的扶持,以促进其健康稳定发展。希望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以“营改增”为契机,紧扣税收政策与融资租赁业发展的结合点,为融资租赁业提供一个更有利于其服务实体经济的税收政策设计和安排,支持融资租赁业发挥租赁税收功能,更好更积极地促进国民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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