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企业车辆因违章缴纳罚款,取得的发票可否税前扣除?
对此,国家税务总局今天明确答复,企业支付的行政性罚款不允许税前扣除。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5.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支付的行政性罚款不允许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