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财务报表审计指引》体现了以下三个方面的特点:
第一,体现风险导向审计的先进审计理念。审计指引全面贯彻风险导向审计理念,注重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分配审计资源,强化在医院财务报表审计中对重大错报风险的风险识别、评估和应对,摆脱机械的审计程序导向思维,大大提高了审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二,体现医疗卫生行业特点。与企业财务报表审计相比,医院财务报表审计在业务流程和内部控制、成本核算、固定资产管理等诸多方面具有很多特殊性。审计指引对医院财务会计核算和内部控制中容易出现问题的领域和薄弱环节,以及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的审计程序和注意事项进行重点阐述,指引设定了注册会计师发现舞弊的责任,并对注册会计师如何履行这一职责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和要求。
第三,体现主管部门的信息需求。审计指引提出了新的审计报告格式。新的审计报告格式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注册会计师的责任、审计意见;另一部分是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报告的事项。这样规定既满足了一般财务报表使用者对医院财务状况和业务开展成果等信息的需求,也满足主管部门对其他信息的报告需求。
问:各级财政部门将如何组织贯彻落实好这五项制度?
答:医院财务、会计制度自2011年7月1日起在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执行,2012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执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会计制度和医院财务报表审计指引自2011年7月1日起全面执行。为确保制度的顺利贯彻实施,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主动地会同卫生(中医药)主管部门,扎实细致地做好制度实施的各项工作。
一是要高度重视,周密准备。各级财政部门要充分认识这五项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认真领会制度精髓,积极会同卫生(中医药)主管部门、注册会计师行业,切实抓好新旧制度衔接以及宣传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财政部将尽快出台新旧制度衔接办法,并会同卫生部举办专题培训班,对各省(市、区)财政厅(局)、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有关人员及注册会计师行业、中央直属医院财会人员开展制度培训工作;地方财政部门要制定宣传培训工作计划,尽快逐级开展培训。各地财政部门还要会同卫生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注册会计师行业),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明确医疗机构各类风险管理指标等方面的具体办法。
二是要精心组织,保障实施。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卫生(中医药)主管部门,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和各类医疗机构,切实履行职能,制定周密详尽、切实可行的制度实施工作方案,对制度实施的工作进度、考核指标、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等做出具体规定,保障制度实施工作的平稳、有序开展。同时,各级财政部门要与主管部门加强协调配合,督促医疗机构认真落实,做好制度实施情况检查和实施效果评估工作,切实掌握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对于制度执行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反馈,确保制度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