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处变更注册地址所需材料
1 、首席代表签署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
2 、驻在地址使用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和产权证复印件等);
3 、登记证、 IC 卡(电子版登记证)、税务登记证等证照;
4 、外国(地区)企业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委托书、代理机构营业执照;
北京京审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京审税务师事务所
总 部:北京市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3号鼎好大厦A座19层1920A室
电 话:010 - 82672400 82672946
手 机:13601121712
总 机:010 - 82675988
传 真:010 - 82675988 - 8809
邮 编:100190
朝 阳:朝阳区慈云寺桥东南住邦2000写字楼1号楼A座312室
电 话:010 - 82672400
手 机:13381205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