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北京外资代表处所需资料
1、境外方面:
1) 总公司证照原件及印章(备用);
2) 总公司银行资信证明原件二份;
3) 驻京首席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备用),一寸彩照5张,简历一份,来京时间,住址,联系方式.
注:外文文件、证明须附中文翻译件(由翻译公司翻译的,盖翻译公司印章及提供翻译公司执照。)如首席代表是中国籍人员,需提交外事服务单位出具的派遣函。
4)总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的委派函。
2、境内方面
1) 写字楼的房地产证复印件1份
2)租赁合同书原件1份(要求:以发起企业名称或驻北京首席代表姓名租用;用途为商用(住宅地址需要居委会同意书);租赁合同不得涂改);
3)租赁发票原件1份;
4)总公司的联系方式及经营范围;预设北京代表处的联系电话及员工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