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近年来的国家审计风暴,使大众对审计越来越了解和关注,“审计”两字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越来越高。但在提高审计地位的同时,无形中增加了审计人员的使命感和工作压力。所以如何防范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是每一位审计人员必须重视的问题。本文首先阐述了审计风险的定义,并结合在集团型公司管理模式中出现的审计风险表现形式,提出了审计风险的控制措施。内部审计只要严格按照《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就可以最大限度地发现被审计单位的重大差异或缺陷风险,就能够减少审计工作中的检查风险,从而不辜负审计工作者的光荣使命。(此文获2009年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全国内部审计与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理论研讨优秀论文推荐奖)
近年来的国家审计风暴,使大众越来越关注审计,“审计”两字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高。2008年5月12日的汶川大地震,媒体对国家审计署的及时介入也进行了大量宣传,似乎有审计到场,就可以防范舞弊和风险。正因为人们对审计寄予极大希望,就给人一个感觉,似乎凡经审计过关的单位和项目,就不存在舞弊。这在提高审计地位的同时,无形中增加了审计人员的使命感和工作压力。所以防范审计风险、提高审计质量尤为重要。
一、审计风险的定义
中国《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7号――重要性与审计风险》第二条中指出,“审计风险是指内部审计人员未能发现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重大差异或缺陷而做出不恰当审计结论的可能性”。也就是说,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按照规范的审计程序和审计方法,但仍然没有发现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问题,并作出错误判断的可能性。因此,可能使审计报告使用者(通常是管理者)作出错误的决策,从而导致不良后果。
在集团型公司,一般都会有一定规模的投资管理链,而内部审计就成为集团型公司对投资企业监督管理的主要手段。管理层往往对审计部门寄予很大的期望,相信审计人员作出的职业判断和审计结论。所以要求审计人员不仅有较高的洞察能力,还应具备相当的责任性和使命感。如果审计部门发生重大的判断失误,使管理层决策失误,那么审计部门就有推卸不掉的责任,这就是内部审计风险。
二、审计风险和内部控制之间的关系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颁布的《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9号——内部控制与审计风险》第二条指出“内部控制,是指被审计单位为了保证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发现、纠正错误与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而制定和实施的政策与程序”。该准则的第三条指出“审计风险,是指会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或漏报,而注册会计师审计后发表不恰当审计意见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