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可量化原则。无形资产价值载体的确定,应限制在可量化的范畴内,无法进行量化的部分不纳入评估无形资产价值的范围之内。这一点在《无形资产》准则中也做出了明确规定,即各项无形资产应以取得成本作为入账价值,而自创商誉则不作为无形资产。
3. 合理预测原则。相对于有形资产,无形资产的未来收益更加难以预测。因此,在确定无形资产价值时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1)调查、分析无形资产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大小;(2)分析、鉴定无形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3)调查、分析、鉴定无形资产的获利能力。
三、无形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
无形资产和有形资产的评估方法基本上是一致的,主要有收益现值法、现行市价法、重置成本法、清算价格法。在实际进行评估业务时,应根据特定评估目的和条件,灵活地选择评估方法。
1. 收益现值法。它通过测算被评估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共折算成现值来确定评估资产的价值。其计算公式为:资产评估价值=∑(企业未来年度预期收益额×按折现率计算的折现系数)
2. 现行市价法。现行市价法是按市场现行价格作为价格标准,据以确定资产价格的一种资产评估方法。现行价格指距离资产评估基准日最近的参照物的成交价格或标准。采用现行市价法能直接得到无形资产公允价值的下限。因此,若有较充分的同类无形资产的销售信息,现行市价法是一种简便、可靠的评估方法。一般地,该方法适用于计算机软件、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的评估。
3. 重置成本法。重置成本法是指在评估计量资产时,按被评估资产的现时完全成本减去应扣损耗或贬值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方法。由于我国的产品要素市场尚不成熟,应用现行市价法和收益现值法的客观条件尚不完全具备,所以目前对资产评估多采用重置成本法。另外,这种方法一般只可用于以成本补偿为目的并可单独计算取得成本的无形资产,如今有技术、计算机软件,而对以投资转让为目的的无形资产价值评估则不适宜采用。
4. 清算价格法。它是以资产的清算价格为标准来估算评估对象价值的一种方法。主要适用于企业破产、抵押、停业清理等情况下的资产评估。
四、无形资产评估的规范
无形资产不确定性、高收益性的特点决定了无形资产评估的复杂性,再加上我国无形资产评估起步较晚,存在一些问题也就在所难免。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改进无形资产的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