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税总局要求上海开展售后回租业务要全额开票,致使占融资租赁业务七成的售后回租业务遭受重创。业内都在为行业发展焦虑的时候,却忽视了正在全球范围内征求意见的《国际会计准则—租赁(征求意见稿)》。事实上该会计准则的制定,中国融资租赁业内外的参与非常重要,这和“营改增”一样,是事关行业发展的大事。8月8日,财政部邀请部分金融租赁公司、航空、航运公司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和监管机构研讨租赁会计准则修订稿,征询对《国际会计准则—租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会计和税务、法律、监管一起组成融资租赁的四大支柱。相对于税务、法律和监管争议多、变化大而言,会计具有相对的统一标准,所以业内外对此关注度不太高。国际现行租赁会计模型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经营租赁实质是表外融资,两种租赁模式并存降低了财务报表的可比性。虽然租赁合同融资交易数额往往很大,但很大一部分的租赁合同在资产负债表上没有反映。许多承租人,如航空公司和远洋航运公司,其表外融资金额非常庞大。由于大量的经营租赁没有入表,不能全面的反映企业的负债情况,也就不能充分的披露信息、揭示风险。同时,两种租赁模式的划分,在会计实务中难以准确界定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因此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急需建立新的租赁准则。
国际金融危机后,20国集团曾提出“应采用单一一套全球会计准则”。从2010年8月开始,IASB(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征求意见稿——租赁》,对有关租赁的确认原则、计量方法、列示项目和披露信息等内容进行规范。其目的是制定一种新的单一租赁会计处理办法,确保租赁引起的所有资产和负债都能够在财务报表中得以确认。根据这份征求意见稿,未来租赁业务将不再区分为经营性租赁和融资租赁,对于承租人来讲,无论是以哪种方式,所获得的租赁物全部要纳入资产负债表。因此,会计准则一旦实施将对我国的租赁业务中“重资产”的承租人产生巨大冲击。此外,拟定的租赁新准则引入了大量的公允价值计量、重估等金融计算概念和模型,会计处理的复杂性和操作成本大幅增加,这些都将影响到整个租赁行业的发展。
第一稿的征求意见稿发布后,引起相关行业协会、企业、会计专业界的高度关注和广泛讨论。IASB在听取了各方意见后于今年5月再次发布了国际会计准则《租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财政部会计司相关领导表示,中国的租赁企业和承租人、会计事务所应当深入参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制定,推动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该负责人介绍,财政部一直在收集对征求意见稿中所列问题的意见,并将在整理、汇总和分析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向IASB反馈中国的意见。财政部鼓励融资租赁相关单位直接向IASB反馈意见。据了解,征求意见稿发布后,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高度重视,全程积极参与了对准则修订的研究、沟通和意见反馈工作,与财政部等准则制定机构保持密切沟通,并在第一时间组织骨干人员对征求意见稿全文进行了研读,结合我国租赁行业的业务实际,向财政部递交了书面分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