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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试点首次扩容落地 财税助力稳增长

2012-07-26 09:46

“营改增”试点首次扩容落地。

昨日(7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和厦门、深圳10个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明年继续扩大试点地区,并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试点。

 

“营改增”范围扩至京津等十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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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告诉《每日经济新闻(微博)》记者,“营改增”是结构性减税的重要步骤,是稳增长的应有之义,试点城市扩大一些,步子迈得大一点,无论对于加快这项税制改革进程,还是促进经济健康发展都有好处。

推进力度强于预期

“营改增”试点在今年扩大早有预期。

今年5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武汉调研时就明确提出,实施结构性减税是财政支持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要抓紧落实有关政策措施,特别要加快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扩大试点范围,切实减轻企业税负。

尽管如此,从8月1日便开始试点,且试点范围从上海一城猛然增加10省市,力度多少让人有些意外。

此前流传最广的消息是,北京会从7月1日起开始进行“营改增”试点,但未能成行。一位接近财政系统的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当时国务院主要是考虑到仅增加一个试点意义不大,且上海试点时间还较短,因此决定推迟几个月,并再多增加部分试点省市。

张斌也告诉记者,试点的扩大范围多一些更合理,此次试点是“双试点”,即限定区域和行业,由于增值税是链条式抵扣,不适于长期在一个地方试点,否则会引起洼地效应。洼地效应主要体现在上海开始试点后,周边一些地区的服务业将总部和业务转移至上海,使得企业转出地的地税受到影响。

而从新增加的省市来看,除安徽和湖北地处中部外,其他8省市均位于东部。此前有消息称,重庆已经递交试点申请,但最新一批名单中西部地区没有省市进入试点。

在张斌看来,国家进行营改增试点主要是为了发展现代服务业,而中国服务业最发达地区集中在东部,特别是江苏省以南,因此这次江苏以南的东部省市中,除海南外,均被纳入试点范畴。

“安徽和湖北地处长三角腹地,也可被辐射到,而且选取两个中部省份试点也可以使得试点效果更加充分。”张斌说。

试点行业未扩大

按昨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的表述,虽然本次“营改增”试点省市大幅扩大,但未提试点行业的改变,应该依然是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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