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本科目核算小企业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的成本。 包括:工程用材料、 尚未安装的设备以及为生产准备的工器具等。
二、 本科目 应按照“专用材料”、“专用设备”、“工器具” 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 工程物资的主要账务处理。
( 一) 小企业购入为工程准备的物资, 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 借记本科目, 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 工程领用工程物资, 借记“在建工程” 科目, 贷记本科目。
工程完工后将领出的剩余物资退库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工程完工后剩余的工程物资转作本企业存货的,借记“原材料”等科目, 贷记本科目。
四、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 反映小企业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