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成长期企业是指在2008年6月30日前工商注册成立的企业,北京市创新资金支持金额不低于30万元。国家创新基金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二) 重点创新项目
围绕相关产业或行业发展的重点需求,选择对产业或行业有影响、带动作用的关键技术和关键创新产品作为突破口,创新基金对具有较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项目予以重点支持。重点创新项目必须符合《项目指南》的支持方向和范围。
1.重点创新项目采用无偿资助方式,北京市创新资金立项支持金额60-100万元。立项项目统一推荐到科技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国家创新基金资助金额为100万-200万元。
2.重点创新项目的申报条件:
(1)企业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年营业收入不超过30000万元;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至少有三年的运营时间,2008年度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
(2)企业具有较高的成长性,近三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20%;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
(说明:①近三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2010年营业收入-2007年营业收入)÷2007年营业收入×100 %。
②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2010年营业收入-2009年营业收入)÷2009年营业收入×100 %。
③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010年净利润÷2010年平均净资产×100%。)
(3) 企业已承担过国家创新基金的创新项目,且最近一个国家创新项目验收合格;
(4)已获得发明专利的项目优先支持,已获得过创业投资或风险投资的项目优先支持(不含创新基金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未列入重点项目支持的,不作为一般创新项目立项。
第二章 项目申请
创新资金项目申请时使用国家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以下简称“网络工作系统”),企业需登录系统进行网上申请。
一、申请时间:
企业在网络系统注册及通过服务机构现场确认激活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17日,创新项目、重点创新项目经服务机构审核无误的正式装订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24日,超过此时间上报的项目材料将不予受理。
二、申请程序
(一)注册:
企业可通过科技部创新基金网站(www.innofund.gov.cn)的网络系统在线填写注册信息,并将有关书面材料送交各组织单位指定的服务机构进行认定,审验合格后激活企业身份。
注册应提交的材料:
1、企业注册承诺书(注册时从系统中打印;法人签字,企业加盖公章);
2、企业注册信息表(注册时从系统中打印;法人签字,企业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