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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补亏损和应纳税额项目填报详解(3)

2011-04-11 16:20

  8.实际应纳所得税额主表

  第33行“实际应纳所得税额”填报当期的实际应纳所得税额。金额等于本表第30+31-32行。

  本行数据实际上包括了两部分内容。一部分是境内所得应纳税额,另一部分是境外所得在境内应补税额。二者之和就是企业本年度实际应纳的所得税额。

  9.本年累计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

  主表第34行“本年累计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本年已在月(季)累计预缴的所得税额。

  本行数据填报的是独立纳税企业,本年累计已预缴的所得税款。由于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要与总机构汇总纳税,所以此数据也包括分支机构在当地预缴的税款。对于仍然执行合并纳税的集团企业,此行数据也包括成员企业就地预缴的所得税。主表第35行至第39行就是对34行数据的具体说明。

  10.本年应补(退)的所得税额

  主表第40行“本年应补(退)的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当期应补(退)的所得税额。金额等于本表第33-34行。

  11.附列资料

  第41行“以前年度多缴的所得税在本年抵减额”填报以前年度汇算清缴多缴的税款尚未办理退税的金额,且在本年抵缴的金额。

  第42行“上年度应缴未缴在本年入库所得额”填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税款、上一年度第四季度或第12月预缴税款和汇算清缴的税款,在本年入库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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