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隶属企业董事会决议
3、
隶属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一份及加盖隶属企业公章的复印件1份
4、
营业执照原件
5、
变更住所的,提交新住所的使用证明及房产证明
6、
变更名称的,提供隶属企业名称变更证明
7、
变更分支机构负责人,提交负责人的任免文件及负责人登记表
8、
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
收费项目及标准:
外资企业变更登记费公告费:增资部分按设立登记标准收取,其他均为100元/次
营业执照副本工本费:10元/本
外企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登记费、公告费:100元
收费依据: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414号
(三) 外资企业备案登记
申报材料:
1、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申请书
2、
董事会决议
3、
原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4、
副董事长变化,还应交投资方的任免书、副董事长身份证明复印件
5、
董事变化,还应提交投资方的任免书、董事身份证明;董事人数发生变动的还应提交章程修改协议
6、
总经理变化,还应提交董事长签署的聘任书、总经理身份证明
7、
副总经理变化,还应提交董事长签署的聘任书、副总经理身份证明
8、
出资方式变化,应当提交投资人改变出资方式的申请、合同章程修改补充协议
9、
延期出资,还应提交投资方的延期出资申请、合同章程修改补充协议
10、
投资人名称变化,还应提交投资人名称变化的证明变化、合同章程修改补充协议、换发的批准证书副本1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