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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取得境外收据应注意哪些问题(2)

2010-04-20 11:22

  4.北京审计网:对于境外收据,比较容易理解,就是向境外支付款项取得的凭证,那么,企业取得境外收据,应注意哪些问题?
  李国栋:由于并不是各国都实行“以票控税”制度,所以很多国家并没有税务监制这样的概念。国外虽然也有发票(invoice)的概念,但这些境外取得的发票,往往是一些收款企业或个人自己制作的业务凭证。正因为此,也有人将境外收据并入到企业自制凭证中。企业取得境外收据,应该注意的是,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计账核算的凭证。现行《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也规定,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

来源: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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