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使成本管理严宽相宜,平衡好控制力和灵活性的关系,须同时从两方面来剖析这种管控关系。就管控手段来说,我们大多数企业都是大型的机械化结构的组织,主要依靠制度和规范来管控企业,是一种对控制着迷的组织,强调“宁可牺牲结果,也要成全手段”,也就是说,我们的管控手段强硬且僵化。同时我们民族有着悠久的“上命不可违”的传统意识,官僚政治在组织的权力结构中处于不可替代的核心地位。借用营销中的“桶理论”来比喻,在管控的桶中,我们装了官僚科层这块大石头,也装了制度规范这些小石头,但都是坚硬固化的,总有些空隙难以填满。如果我们再装进沙子(比喻更细节性的规范),整个桶会超重,如果我们倒出些石头,空隙又过大。问题的解决不在于装进或倒出砂石,而在于我们要尝试换一种思路,用水来填充。水是至柔的、可渗透的,可以填满桶所有的空隙而不致超重。“水”即企业的意识形态,诸如价值观、愿景等,是一种聚合的力量,一种内在化的管理手段,没有具体的条款却又无所不在。
如果我们能在整个企业内真正树立成本意识,用成本意识引导员工的行为,就有望实现“放而不乱”。就影响管控的主体来说,作为机械型组织的员工,不论层次高低,普遍存在的是一种工具理性,而不是对组织的内在承诺感,“大家都是出来混口饭吃的”,这句话把这种心态揭露无遗。工具理性的主体,在企业管控压力和自身欲望的驱动下相机抉择,不是袖手旁观就是斤斤计较,能不出现“一管就死,一放就乱”么?如果我们能借助在员工维度的建设,增强员工对企业的承诺感,让他们理解什么是对企业有利的事情,跟踪评估反馈资源使用效率情况,引导他们积极主动地履行职责,将有助于实现“管而不死,放而不乱”。
某企业引入一高级专业人才时,非正式承诺其享受一定行政级别的待遇,后该专家到财务部门报销与该行政级别相对应的费用时,遭到会计人员的坚决拒绝,遂向总经理申诉,总经理怒斥该会计人员及财务部门“事难办、脸难看”。把这件事放在典型的机械结构组织中考察,我觉得会计人员的行为无可指摘,因为专家不能证明其符合正式制度规范的报销条件,会计人员无权逾越制度受理。但是,会计人员的行为也是不值得肯定的,既然公司的价值观指向重视专家人才,会计人员在交涉过程中应保持必要的委婉和尊重,积极为专家解决问题。这个事例印证了前文所述的观点:意识形态这种软管理手段和员工的承诺感对于成本管理非常重要,是正式制度不可或缺的重要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