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对你公司情况,如果两企业生产的产品名称、性能相同,商标相同(由同一外商提供),且从苏州外购的产品与本企业的产品出口给同一进口商,凡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可以视同自产品申报出口退税。如果当期申报退税的外购产品出口额超过自产产品出口额的50%,还须到主管退税部门进行备案,经从严审核后办理免抵退税。
20、问题标题:出口货物退税率为0如何处理
问题内容:外贸企业出口的货物退税率为0时如何处理,如需补税,应如何计算应纳税额?当期申报时在申报表中应该如何填报?
答复:出口货物退税率为0则视同内销征税。对应的进项可申报抵扣。
当期申报时按内销业务填报。应补税=出口人民币金额/(1+征税率)X征税率
21、问题标题:生产自营出口企业有内外销,外销大于内销,有退税额和免抵税额,该如何计算其税负率
问题内容:是自营生产出口企业有内外销,外销大于内销,有退税额和免抵税额,该如何计算其税负率?能回答一下吗,谢谢!
答复:可参考下列公式:名义税收负担率={实际免抵退税额+内销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合计数-(不予抵扣税额-不予抵扣税额抵减额)]}/(免抵退税收入+内销货物销售额+简易征税销售额-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
22、问题标题:因多种因素申报期内还未取得购进发票,是否要申请延期申报
问题内容:因为种种因素,申报期快到了,还未取得购进发票,是否该申请延期申报?第一次遇上这种情况,具体该怎么做,请详细说明。谢谢!
答复:应在规定的退税申报期限内及时申请延期退税申报。
将申请延期退税申报的报关单出口信息录入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延期备案),生成电子数据后网上发送给退税机关,再将书面申请材料报国税大厅退税窗口审核。具体资料见国税网站——温馨服务——税企交互——进出口处出口办税员培训材料。
23、问题标题:关于外贸企业申报期
问题内容:外贸企业的申报期原来是90天,现在改为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90天后第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截止之日。也就是说如果2月1日就满90天,那我的退税申报在2月15日之前都是可以的吗?不会算是过期吧?
答复:可以,不过期。
24、问题标题:出口是否要领出口发票
问题内容:我单位是出口不退税企业,是否要领出口发票?2008年8月刚开办时在大厅问说可以不领,但后来又有税官说不退税也要领作为做帐依据。我是用自制外销发票作为做账依据可以吗?
答复:出口发票是申报出口退税时必需提供的原始凭证,如果出口不退税则不需申报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