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计算每期摊销额,这意味着未来期间可税前抵扣的金额即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高于无形资产账面价值50%,从而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但由于该交易事项(不属于合并)形成的无形资产在初始确认时既不影响利润又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所以并不确认该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随后在无形资产逐期摊销的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只需按照会计摊销额的50%加计扣除,就如同准则改革之前纳税影响会计法下的永久性差异,影响的只是应交所得税,而自始至终不予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同时也提醒大家,在随后的资产负债表日要当心某项暂时性差异的初始入账情形,以避免断章取义的判断和想当然地确认相关差异的所得税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