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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内部审计 完善现代企业(3)

2010-02-24 10:19

  6 进一步强化审计监督,推行总审计师制度
  总审计师制度是指总审计师在企业法人代表领导下,协助法人代表工作,主管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首先,建立总审计师制度是完善审计监督体系的需要。随着改革的深化,企业自主权不断扩大,经营范围越来越宽,经营方式越来越活。特别是在新的企业集团形成和发展过程中,企业领导人对经营管理的驾驭控制难度加大,企业法人要对经营活动和财务成果的真实性、合法性作出客观的评估,就必须建立健全强有力的内部审计监督制度;其次,实行总审计师制度是提高审计监督层次的需要。推行总审计师制度可概括为3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设立总审计师;二是建立审计委员会;三是建立每半年一次的审计通报制度;再次,实行总审计师制度是促进企业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实行总审计师制度,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总审计师在企业法人代表的直接领导下,分管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这样比其他领导分管审计工作更直接、更具体、更方便,解决了其他领导分管、协管审计工作出现的搁置、推诿、梗阻现象。设置总审计师,提高了内部审计的地位,提高了监督层次,加大了内部审计力度。
  我国在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一方面给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另一方面也为内部审计事业的发展带来了机遇。因此,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同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内部审计制度体系,是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必然选择。
文章来源: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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