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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4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4月24日

2020-03-31 15:09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延长2020年4月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

税总函〔2020〕55号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 

  

  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和企业复工复产,便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事宜,税务总局决定延长2020年4月份纳税申报期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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